來源:學校大全網時間:2019-05-05 11:34:55
目前,2018年朝陽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審核實施細則已經發布。那么您知道朝陽區非京籍五證入學材料有哪些要求?北京國際學校國際學校招生網為您分享相關消息。
根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8〕8號),按照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審核標準
(一)在朝陽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務工就業證明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受雇于用人單位的,應提供合法有效且加蓋在京(至少一方在朝陽區)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勞動合同須于2017年11月1日前簽訂,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社會保險應處于正常繳費狀態,至2018年5月1日須連續按月繳納6個月,需提供入學當年3月份前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且至少一方在朝陽區繳納,繳納單位與勞動合同單位名稱一致,補繳的不算連續按月繳費。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在朝陽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在工商部門打印的“工商登記基本信息”,經營者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其成為經營者的時間及成立日期須在2017年11月1日前,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狀態處于開業,注冊地址在朝陽區,并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工商登記基本信息”(可利用法人一證通登陸“北京市企業登記信息材料查詢服務系統”打印或在工商部門打印),法定代表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其成為法定代表人的時間及成立日期須在2017年11月1日前,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狀態處于開業,注冊地址在朝陽區,并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4.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股東或合伙人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 “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可利用法人一證通登陸“北京市企業登記信息材料查詢服務系統”打印或在工商部門打印),投資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其成為投資人的時間及成立日期須在2017年11月1日前,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狀態處于開業,注冊地址在朝陽區,并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二)在朝陽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在朝陽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有住房的,應提供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且房屋(或不動產)的所有權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有,與其他人共有的不屬于自有住房。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房屋的,應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房屋發票、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等)和房主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房屋租賃合同須于2017年11月1日前簽訂,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租賃房屋《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的租賃期限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單位公房的,應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和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工作證明,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須于2017年11月1日前開始,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人防空間、非合法建筑等的證明無效;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等房產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適齡兒童少年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保持一致。
2.超齡兒童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的證明,該證明應寫清未按時入學原因,同時提供《朝陽區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情況表》(由朝陽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供)和三級甲等醫院開具的原始診斷證明及原始病歷、北京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身體康復并同意入學的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在朝陽區辦理的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審核標準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于2017年11月1日前在朝陽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流管站)登記且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2.北京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地址與在朝陽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信息為機打,涂改無效。
4.北京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連續持證時間至2018年5月1日須滿6個月。
(五)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審核標準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有效證明(朝陽區使用統一版本)。
2.該證明中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適齡兒童少年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應與全家戶口簿相關信息一致。
3.申請在朝陽區進行初中入學登記的學生同時提供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和全國學籍號。
二、審核程序
(一)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受理審核申請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網上預約時間攜帶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出審核申請。
(二)材料初審
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按規定對提交的材料原件進行逐一核查,并與網上信息進行核對。
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按照標準審核租住房屋的合同,審核全家戶口簿和適齡兒童少年年齡等情況(超齡兒童相關情況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統一提交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初審合格后,留存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并提交進行聯審。
(三)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區聯合審核小組統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各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在朝陽區務工就業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工商朝陽分局分別審核,其中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及股東或合伙人由工商朝陽分局審核。
2.在朝陽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由市規劃國土委朝陽分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分別審核,其中自有住房的由市規劃國土委朝陽分局審核,租住房屋的發票情況由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審核。
3.在朝陽區辦理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由公安朝陽分局審核。
全家戶口簿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在初審階段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審核。
(四)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反饋審核結果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的“朝陽區”端口中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查詢審核結果;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的父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查詢審核結果。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在規定時間內為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開具在朝陽區就讀證明,告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北京市義務教育中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進行確認,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告知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的父母在規定時間內到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辦理就近分配入學手續。
三、時間安排
(一)信息采集
1.2018年5月7日至31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選擇入學意向所在區“朝陽區”后,選擇“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按系統提示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2.2018年6月2日至8日,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申請在朝陽區就讀初中的,須持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提交申請,進行信息采集。
(二)材料初審
1.2018年5月7日至6月1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指定地點進行初審。
2.2018年6月2日至8日,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對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進行核查,初審合格后在網上錄入信息,留存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并提交進行聯審。
(三)信息聯審
1.2018年5月7日至6月2日,聯合審核小組相關部門登錄系統對初審通過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交的信息進行聯審。
2.2018年6月2日至9日,聯合審核小組相關部門登錄系統對初審通過的非本市戶籍、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交的信息進行聯審。
(四)開具就讀證明
1.2018年6月5日前,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為聯審通過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開具就讀證明。
2.2018年6月12日,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地區辦事處(鄉政府)為聯審通過的外省市學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及未開具就讀證明的朝陽區民辦學校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年級學生開具就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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